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人:蒲斌刚 联系电话:0917—4602642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爱国卫生、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污管开发股
负责人:詹建龙 联系电话:0917—2660296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乡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环境质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工作;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责任;提出总量控制计划,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污染源普查工作;拟订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承担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生态法制股
负责人:张文军 联系电话:0917—2660282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环境保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环境宣传与教育工作。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计划,牵头组织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动,落实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计划,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普法教育,并对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试、考核;承担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四、计划资金股
负责人:董永强 联系电话:0917—2660281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财务、劳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上级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工作;承担全县环保项目的征集、筛选、报批和管理工作。
五、县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人:杨 勇 联系电话:0917—2660285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县环保局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环境信访投诉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者排污量的申报、审核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征收管理和排污费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负责辖区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