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水发〔2019〕29号
陇县水利局
关于下达陇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发【2019】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水利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陇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水利项目分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两大类,投入财政资金2607.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7.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828.9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41.50万元。
二、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各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决算制、项目审计等管理制度,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拨款方式为直接支付。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各项目实施单位填报《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财政局审批办理支付手续。
四、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及时与工程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建设单位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及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12月份,县整合领导小组组织对相关镇、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主要针对项目公告公示执行情况,项目完成率、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各项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镇、各部门综合考核。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狠抓工程实施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抓好项目实施,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群众脱贫致富。
附:陇县2019年度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明细表。
陇县水利局
2019年3月26日
抄送:新集川镇、固关镇、东南镇、八渡镇、东风镇、天城镇、曹家湾镇、温水镇 、城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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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0lk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