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陕西省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归集公示政务诚信承诺信息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陇县新集川镇人民政府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是提升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便民大厅站所窗口简化程序,办事环节,精简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打造高效便捷行政服务环境。
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在政府公告栏、显示屏、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党务、政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行阳光信访、依法信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全方位受理咨询和举报投诉,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同时,对上级批办、网上信访件进行及时处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四、坚持廉洁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对重大问题一查到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17—4507001。
部门(单位):新集川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 马惠军
2019年7月30日